1、“E0”是我国人造板国家(行业)标准中的一个标志;
2、“E0”在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胶合板》GB/T9846.1-9846.8-2004中作为胶合板甲醛释放限量的级别标示之一,它表示甲醛释放限量值≤0.5mg/L,是目前我国和国际上对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的最高要求;
3、“E0” 、“E1” 、“E2”、在我国现行的人造板标准中分别作为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的不同级别标示。目前在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中,作为市场准入的要求,只有“E1”级和“E2”级,而“E0”级的出现是在国家标准《胶合板》GB/T9846.1-9846.8-2004中,主要是采取日本胶合板标准中相应的对甲醛释放限量的指标,为与GB18580-2001取得一致,便使用“E0”级标示。
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